香港会计师 香港公司核数 香港公司做账 税务申报 法定审计
首页 > 税务申报 > 正文

香港利得税税率

【发布时间】29/6/2016 14:11:56 【来源】 【作者】 【浏览量】

香港利得税税率

(1)

一般税率(适用于 2008/09 及其后的课税年度)

 

 

法团

: 16.5%

 

 

法团以外的人士

: 15%

(2)

特惠税率

 

 

从符合资格的债务票据所获得的利润或利息收入,以及专业再保险公司的离岸业务所得,其税率为一般税率的一半。


所有的纳税人,不论其居住地或注册地,一律按法团或法团以外的人士的税率纳税。 

 但是,任何年满 18 岁或未满 18 岁而父母双亡的香港永久居民或临时居民,均可选择按个人入息课税办法计税,以减轻将利润及收入全部以标准税率计税时的负担。当采用个人入息课税计算的税款较分别以利得税、薪俸税及物业税计税的税款为低时,纳税人将可透过该选择得到税务宽减。适用于法团的税率

课税年度

税率

2008/09及其后 ()

(注)

(1) 根据2016/17年度财政预算案,2015/16年度利得税税款的75%可获宽减,每宗个案以20,000元为上限。(此建议须经立法程序才可实施)

(2) 2014/15年度利得税税款的75%可获宽减,每宗个案以20,000元为上限。

(3) 2013/14年度利得税税款的75%可获宽减,每宗个案以10,000元为上限。

(4) 2012/13年度利得税税款的75%可获宽减,每宗个案以10,000元为上限。

(5) 2011/12年度利得税税款的75%可获宽减,每宗个案以12,000元为上限。

 

相关文章:

香港会计准则与内地的差异
香港与内地签署会计审计准则
审计服务-法定审计与非法定审计